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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要說的話

媽的盈眶了一下確實..











【聯合報/施秋娟/高雄市立民生醫院管理中心護理師】


選擇護理作為職業,在醫院工作也快卅年了。


從護士、護理長到督導,我一直遵守著護理學校畢業前夕時老師告訴我的一句話:「當你無法做對護理有益的事情時,也請你不要傷害它。」所以,工作崗位上我盡本份的照護病人。


前年發生一件憾事,讓我選擇離開臨床護理工作。因為,當病人需要我時,我熱情地回應了病人、家屬的需要;但是,當我真正需要「護理」幫忙時,卻得不到及時的幫助。


那時父親因病住院,我走到某醫學中心護理站,向護理人員說:「護士,我爸爸心臟很不舒服!你可以請醫師來嗎?」護士當時只是盯著電腦螢幕,對我相應不理;相隔沒2分鐘,我第二次求助,仍未見護士回應;直至3分鐘後,我父親冒冷汗、皮膚蒼白時,第三次,我對著護理站的護士大聲的說:「如果我爸爸有任何事情時,我要你負責任!」此時,她才站起來回應。但是,我父親也因為醫療疏失,一星期後,走了!


我深信,如果護理人員能夠在第一時間回應我的呼叫,父親不會失去黃金搶救的3分鐘。如果護理人員回應了我的呼叫,即使在護與輸送的過程中發生了:病歷未帶、氧氣筒沒有氧氣、電梯未控制、送錯樓層等疏失,相信,我父親還是不會走的。


辦完父親喪事,我提著蛋糕到那家醫院護理科見那位護士,忍著心中激動,我對她說:「我熱愛的工作,但它傷了我最深;我不打算告妳。因為,在所有醫療糾紛中,護士是最無助的,妳的護理生命還長,不要因為這件事離開了護理,我只希望妳學習一件事,永遠記住一件事,當病人、家屬對你卑微的請求時,妳一定要回應!」我淚流滿面的離開了現場。


至今,我仍然無法忘記我熱愛的護理,但我選擇離開!因為,我無法面對的是深愛的護理,卻傷了我及家人,但我選擇了原諒。只因,護理老師告訴我的那句話:「當你無法做對護理有益的事情時,也請你不要傷害它。」



【2009/01/14 聯合報】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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